9月30日,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印发《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》,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体系建设,推动全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及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县(市、区)单位推荐、专家委员会评审以及公示引文1,确定黄杰等26人为安康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。具体如下: